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二采(375米标高以下)
安全预评价报告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二采(375米标高以下) 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编号 | JLAS-AQYP-006-2024 | 出版日期 | 2024年1月30日 |
项目类别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
基本情况 | 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二采(375米标高以下)位于呼兰镇错草村东侧,南侧有X209县道(磐呼线)通过,矿山距X209县道运距约1.8km,沿X209县道至呼兰镇运距5.7km,至磐石47km,矿区与烟白线新兰站相距8.9km,交通方便。 | ||
评价范围 | 本项目由《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二采(375米标高以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价通则》和《安全预评价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本次评价的主体,通过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设计工艺系统的了解,本次安全预评价范围划分为空间和生产系统两个方面。 (1)空间范围 本项目安全评价的空间范围即可研报告中确定的开采范围,按照可研方案本次设计开采范围为标高375m~215m内的ⅩⅦ、ⅩⅧ、Ⅶ、Ⅷ号4条矿体。 (2)生产系统构成 建设项目生产系统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开拓、运输、采掘、通风、供配电设施、防排水与防灭火、排土场(废石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管理等,并对其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预测与评价。 本次评价不包括选矿厂及公辅设施、地面炸药库及危险化学品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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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结论 根据《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二采(375米标高以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对矿山现场考察,对照国家的有关文件、安全规程、技术标准运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树分析法、专家现场评议法等对该建设项目评价对象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结论如下: (1)矿山的采矿工业区、斜坡道和回风井等均布置在山坡上,高于矿区附近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区域地表植被覆盖良好,无泥石流与滑坡、极少见山洪等自然地质灾害。 矿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其它矿山,亦无学校、旅游景点等环境敏感区。矿区用地为荒地和部分林地,对环境没有特殊要求。经评价,该矿山选址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工程设施总体布置安全可行,矿区总平面布置合理。 (2)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冒顶片帮、运输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与窒息、放炮、火药爆炸、火灾、触电、机械与车辆伤害、废石场滑坡与滚石危害、透水、起重伤害、压力容器爆炸、其他伤害等,辩识分析认为该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3)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与窒息、放炮、火药爆炸、火灾和运输伤害。 (4)针对需要重点防范的危险因素及需特别关注并积极落实相关规章及文件,提出下列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如下: ①冒顶片帮危害的重点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及时支护,及时检查地压情况,准确应对,保证井巷及采区地压安全;按设计回采顺序作业;查明采空区符合安全后,方可作业;按设计要求规格留设采空区矿柱,严禁开采矿柱,及时填图,所有工程均进行施工设计后再实施。 特别重视采掘面支护与顶板管理安全确认制度。 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违章作业;人行天井应设护栏或格栏、警示标志和照明等安全保护设施;安全出口挂设的梯子应经常性检查及维修;对地表岩石错动区应设明显的标志、围栏等,防止人员进入。 ③中毒与窒息危害的防范措施: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保证正常运转使用;按设计要求装设风速传感器,当风速过低,风量不足时,能及时报警;入井作业人员全部携带戴自救器;进入采掘工作面前,采用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从进风侧进入,一旦报警应立即撤离。采场与独头井巷采用局扇辅助通风。 ④放炮、火药爆炸危害防范措施:采取技术措施,减少爆破震动对周边的影响;严格炸药、雷管的保管和运输管理;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爆破作业应按作业设计进行,并做好警戒和防护措施,对于特殊情况应有专业人员处理;加强爆破器材入特殊位置的爆破作业管理。 ⑤火灾危害的防范措施:井巷内应配置消防器材,不得违章使用燃油或易燃性物品;井下电缆及电线采用阻燃材料;风筒必须采用阻燃材料;入井作业人员全部携带自救器;完善消防系统及紧急避险系统;井下焊接作业完毕后应严格检查清理。 ⑥运输危害安全防范措施:应使用具有矿用安全标志的井下专用汽车运输。应按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弯道处应鸣笛、慢行;司机应避免疲劳作业,坑内运输设备(汽车、铲运机等)与人员相遇,空车时应停车让人员先通行,重车时人员避让车先行。 (5)矿山应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其中着重强调的内容如下: 认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文件要求,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工作,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工种能满足生产需要。 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五职矿长及地质、测量、采矿、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执行施工队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及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管理;强制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采用阻燃电缆、阻燃风筒。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制定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和月度计划,建立和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 (6)针对《可研方案》本次预评价提出如下建议: ①建议:按照《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文)要求,地下矿山应当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在设计阶段应进行严格论证,使其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②建议安全设施设计中补充375m水平以上的采空区是否会对375m水平以下造成安全影响。 ③按照矿安【2022】4号文要求,其地质资料需达到勘探程度,建议补充,以提高矿床控制程度,为下一步采矿工程设计和生产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 ④建议安全设施设计中补充在基建过程中应当同步建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 (7)该建设项目上述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安全预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是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的,在保障安全对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后,风险是可以接受的,能够保证该矿生产的安全运行。 (8)磐石市呼兰镇错草硅灰石有限公司二采(375米标高以下)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及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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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日期 | 2024年1月20日 |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 姓名 | 级别 | 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魏红全 | 二级 | 采矿工程 | S011011000110192000300 | 038766 |
项目组成员 | 姜士龙 | 三级 | 地质和水工结构 | 035137 | |
刘金鹏 | 三级 | 采矿工程 | 1700000000300432 | 032310 | |
吴培志 | 三级 | 安全工程 | 034606 | ||
殷才智 | 二级 | 工业电气自动控制 | S011032000110192001407 | 037875 | |
报告编制人 | 魏红全 | 三级 | 采矿工程 | 042330 | |
刘金鹏 | 三级 | 采矿工程 | 1700000000300432 | 032310 | |
报告审核人 | 陈安宁 | 二级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1500000000201106 | 01455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明洋 | 三级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00000000300492 | 032230 |
技术负责人 | 俞龙华 | 一级 | 地质工程 | 1100000000100096 | 021755 |
现场勘验人员 | 魏红全、刘金鹏 |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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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依据 | 1.《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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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