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威尔印花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玉山县威尔印花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JLASJX2023-169 | 出版日期 | 2023年11月1日 |
项目类别 | 3.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
基本情况 | 玉山县威尔印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一家从事水溶性印花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为周剑斌。该公司厂区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玉山工业园区城西工业基地,占地面积约19953m2。 该公司于2009年投资1250万元建设了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建设项目,于2009年3月12日经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备案,取得《关于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玉发改综字[2009]10号),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按要求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并通过了相应的审查,于2012年1月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运行,至今已安全稳定生产十余年,可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其中水溶性印花浆粘合剂3000t/a,环保型印花浆2000t/a,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建设项目属于“第2642类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以苯乙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过硫酸铵、6%氨水、水等为原辅料,经乳化、聚合工序生产水溶性印花浆粘合剂4000t/a,其中1000t水溶性印花浆粘合剂再与立德粉、轻钙等混合生产环保型印花浆2000t/a,达到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的产能。项目涉及的苯乙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过硫酸铵、6%氨水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其中苯乙烯、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但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项目产品水溶性印花浆(粘合剂)、环保型印花浆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不用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安全使用许可的使用量,不用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因市场对水溶性印花浆粘合剂品质要求的提高,安全环保政策要求不断提高,该公司对其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变更(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变更设计(采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项目设计),并于2022年2月9日经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F02号)。该项目只涉及101反应车间的水溶性印花浆粘合剂生产线装置,在生产产能、生产工艺及原辅料不变的情况下,对101反应车间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将聚合反应釜反应结束的冷却由原来的循环水冷却降温变更为自然降温和循环水冷却降温相结合的方式,使得冷却时间延长,提高安全环保水平和产品质量。 | ||
评价范围 | 根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内容,经与业主协商,确定本次评价的对象为:玉山县威尔印花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部分,具体评价范围包括: 1、主体生产装置:101反应车间(水溶性印花浆粘合剂生产线装置) 2、储存设施:项目改建项目,依托厂区原有储存设施,前期已经安全验收合格(储存方式、储存规模、储存设施等未发生变化),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仅考虑其存储的满足性及影响性。 (1)105储罐区有3台60m³丙烯酸丁酯卧式储罐、2台40m³苯乙烯卧式储罐(一备一用); (2)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过硫酸铵储存在103仓库一(甲类);丙烯酸铵、乳化剂等其他原辅材料储存在104仓库二(乙类);产品水溶性印花浆粘合剂存储在104仓库二(乙类)和106仓库三(丙类)。 3、公用工程设施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依托厂区原有的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配电、供热、供气、消防、生活办公等,前期已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仅对其满足性和相互影响进行分析。 4、项目周边环境和安全条件、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等。 通过对上述评价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采用定量、定性的评价方法进行分析评价;针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结果,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得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玉山县威尔印花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溶性印花材料建设项目按照《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及变更说明的要求设置了相关安全设施,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及变更说明一致;DCS系统与《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及变更说明一致,运行正常,可以满足工艺生产的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证;企业开展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该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
现场勘验日期 | 2022年5月5日 |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 姓名 | 级别 | 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欧阳晃文 | 二级 | 应用化学 | S011035000110192001614 | 027164 |
评价组成员
| 周涛 | 三级 | 安全工程 | S011035000110193001245 | 036198 |
黄学军 | 三级 | 物理学 | 1700000000301545 | 031383 | |
谢斌 | 三级 | 自动化 | S011035000110193001220 | 039500 | |
李凡 | 二级 | 工业电气自动化 | 1600000000200394 | 032481 | |
报告编制人 | 欧阳晃文 | 二级 | 应用化学 | S011035000110192001614 | 027164 |
周涛 | 三级 | 安全工程 | S011035000110193001245 | 036198 | |
报告审核人 | 殷才智 | 二级 | 环境工程 | S011032000110192001407 | 037875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杨阳 | 三级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800000000300375 | 033749 |
技术负责人 | 皮国新 | 一级 | 无机化学 | S011035000110201000610 | 019542 |
现场勘验人员 | 欧阳晃文、周涛、郑蔚泉 | ||||
技术专家 | / | ||||
现场勘察照片 | |||||
网上公开依据 | 1.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