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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2-10 09:48      点击量:102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J L A S J X 2 0 24  - 223

出版日期

202412

项目类别

城镇燃气

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站(以下简称“该加油站”)成立于2000年8月30日,隶属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负责人为张志东,主要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原设有4台加油机,4台SF双层油罐(2汽2柴,均为30m³),最大储存能力为9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属三级加油站。

为了途经上饶市万年县有加气需求的加气车辆提供良好的服务,改变燃料供应的紧张局面,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站内增加LNG加气设施,将其改扩建为加油加气合建站。

由于加气部分与加油部分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同,为了更好地对接主管部门,针对加气部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于2024年07月03日注册成立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气站,该加气站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站组成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合建站,负责人同为张志东。

为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项目”进行了项目申报,并于2024年7月17日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取得项目核准批复(饶发改行政字[2024]74号),项目代码为:2407-361100-04-01-84390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LNG橇装设备1套(含1台60m³卧式储罐、2台潜液泵、1台卸车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LNG单枪加气机2台)、原站房接建砖混结构加气站房一座、新建轻钢结构加气罩棚1座,设置2台单枪LNG加气机。项目于2024年8月16日经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核准,取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意见》;于2024年8月26日经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核准,取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意见》。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仅新建LNG橇装设备1套(含1台60m³卧式储罐、2台潜液泵、1台卸车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LNG单枪加气机2台),接建站房和加气罩棚预留二期建设。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已建设完成,需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LNG橇装设备周围未设置防撞柱;LNG撬装设备区未配备消防器材;预留管沟未填沙,未设封闭盖板;

对策措施与建议:LNG橇装设备周围应设置防撞柱,防撞柱高应大于0.6m,贴反光标识;LNG撬装设备区应配备35kg推车式灭火器2台,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具;LNG管沟上方应设封闭盖板,管沟内填充中性砂。

评价范围

经与业主协商并签订安全评价合同,确定本次评价对象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项目(一期)。以现场勘察情况和企业提供的安全设施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等技术资料为依据,对该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主体工程、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价,具体评价范围包括:

1)选址:周边环境、水源、电源、交通运输等;

2)总平面布置:项目主体工程的总体布局、道路和出入口设置等;

3)主体工程:LNG橇装设备1套(含1台60m³卧式储罐、2台潜液泵、1台卸车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放散管1根、2台单枪加气机);

4)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利用压差将LNG输送到站内的低温储罐中,利用压缩机建立储罐与车载瓶之间的压差,通过加气机将LNG注入汽车储气瓶中;‌

5)公用工程:供配电、给排水系统等,属于利旧设施,仅对其供应满足性进行评价。

6)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规章制度、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系统。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油部分)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仅分析其相互影响性。二期预留的接建站房和加气罩棚不在此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内。

凡涉及该项目的站外运输、消防、职业卫生和环保等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评价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该项目今后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或经营设施、场所条件、储存品种及周边环境等发生变化,则本评价报告不再适用。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万年石油分公司景鹰高速挂线加油加气站(加气部分)项目已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一致,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的要求,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现场勘验日期

2024126日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姓名

级别

专业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舒启溢

二级

化学工程与工艺

1700000000200794

031593

评价组成员

 

欧阳晃文

三级

应用化学

1500000000300520

027164

黄学军

三级

物理学

1700000000301545

031383

李俊杰

二级

安全工程

1800000000200641

032911

叶和九

二级

化工设备与机械

0800000000204788

011666

 

三级

机电一体化

1800000000300375

033749

报告编制人

欧阳晃文

三级

应用化学

1500000000300520

027164

黄学军

三级

物理学

1700000000301545

031383

报告审核人

 

一级

工业电气自动化

0800000000104143

037875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刘占华

三级

安全工程

1500000000302547

033749

技术负责人

魏新宇

一级

化学制药

1600000000100070

019542

现场勘验人员

舒启溢,黄学军

技术专家

/

现场勘察照片

 图片1(1)(1).png

网上公开依据

1.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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