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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西沟东山二矿(一期)安全现状评价信息表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5-06 14:31      点击量:622

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西沟东山二矿(一期)安全现状评价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西沟东山二矿(一期)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编号

JLAS- AQXP - 005-2025

出版日期

2025年4月

项目类别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西沟东山二矿(一期)

(2)矿山地址:桦甸市夹皮沟镇

(3)项目性质:生产矿山

(4)生产规模:30×104t/a

(5)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6)开采矿种:铁矿

(7)采矿证标高:450m~-210m

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含变更、技术改造方案、研究报告)等资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按照《安全评价通则》有关要求,根据双方签定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本次安全现状评价的范围为:从空间评价的范围为采矿许可证批复的范围内设计的开采范围,即由7个坐标拐点圈定,采矿证开采标高为450m~-210m,现开采170米标高以上115~114线间220m中段矿体(114线以西的320m中段矿体作为保安矿柱不予回采);从生产系统评价的范围为总平面布置、开拓、提升运输、采矿工艺、通风防尘、矿山电气、防排水与防灭火、排土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和其他等(不包括地面选矿厂、尾矿库及火药库等)。

评价结论

通过对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西沟东山二矿(一期)的现场勘查,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技术研究报告》、《技术改造》及其他相关基础资料,对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西沟东山二矿(一期)进行了安全生产现状条件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得出评价结论如下:

(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矿山相关技术资料,矿山安全生产现状检查项共计247项,其中否决项为46项,每项检查结论均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一般项总数为201项,每项检查结论均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101号)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文件要求,矿山未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及工艺。

(3)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及《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矿安〔2024〕41号),判断该矿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4)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6]270号)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再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AQ/T2075-2019)的相关要求,矿山在用设备设施经检测检验全部合格。

(5)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的相关要求,矿山在用的矿用产品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6)危险有害因素:经过对矿山采用的生产工艺、开拓运输方式及设备设施的分析辨识,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生产安全事故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透水、冒顶片帮、井下中毒和窒息、放炮、火药爆炸、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容器爆炸、其他爆炸、坍塌、淹溺、灼烫、突发停电等事故危害,同时存在粉尘、噪声以及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冒顶片帮、爆破和火药爆炸、井下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危害是矿山日常生产中的主要事故危害,应重点防范,其他危害也应注意并加以防范。

(7)危险危害程度评价:矿山放炮、火药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透水事故、冒顶片帮事故、井下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爆炸事故、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危险等级是灾难性的,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车辆伤害事故和触电事故的危险等级是非常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淹溺事故、坍塌事故需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予以排除或控制,以免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或降低生产系统的安全性能。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化钢铁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西沟东山二矿(一期)在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期间不存在改、扩建行为,矿山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变更》、《技术研究报告》及《技改方案》组织生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验日期

2025年3月1日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姓名

级别

专业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杨大平

二级

安全工程

1800000000200302

021112

项目组成员

姜士龙

三级

矿山地质

1800000000300340

035137

刘金鹏

三级

采矿工程

1700000000300432

032310

杨  阳

三级

机电一体化

1800000000300375

033749

袁旭峰

二级

安全工程

1100000000201321

014953

报告编制人

杨大平

二级

安全工程

1800000000200302

021112

刘金鹏

三级

采矿工程

1700000000300432

032310

报告审核人

周  芬

一级

工业电气自动化

0800000000104143

000193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占华

三级

安全工程

1500000000302547

029674

技术负责人

俞龙华

一级

地质工程

1100000000100096

021755

现场勘验人员

杨大平、刘金鹏

技术专家

无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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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依据

1.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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