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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9-16 17:02      点击量:7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JLASJX2025-101

出版日期

20256

项目类别

危化类

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基本情况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是一家生产高性能半导体基础材料超高纯金属砷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04月20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工业园内,(不属于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张世才,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500571199412Y,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高纯砷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租赁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工业园内的厂房建设了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并于2013年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市场对产品品质需求的提高,需要生产以7N砷为主的高纯砷产品,该公司实施了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技改项目于2018年11月14日取得《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关于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技改项目的备案通知》,2019年9月6日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19]2092号),2020年5月6日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19]2013号),2022年1月28日通过安全验收并换证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3]0735号,许可范围:砷(60t/a)。该公司于2024年4月变更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由“罗亮”变更为“张世才”,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日期至2025年03月14日。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第8号调整)进行辨识,该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在役生产装置中涉及的砷、氧气(压缩的、液化的)、氢气、氮气(压缩的、液化的)、68%硝酸、36%盐酸、氢氧化钠、三氧化二砷(中间产物)、五氧化二砷(中间产物)、王水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涉及的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公司涉及的砷氧化为氧化砷属于重点监管的氧化危险化工工艺;该公司涉及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中间产物三氧化二砷和五氧化二砷在101氧化蒸馏车间产出后混合一并放入氧化砷中转罐再用不锈钢周转箱转运至102还原车间用于下一步还原工序生产用,全程视频监控,不设储存。

该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窒息、物体打击等危险因素和噪声振动、高温热辐射、有害尘毒等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位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工业园内,原属于化工集中区,现已不在化工集中区内。该公司的东面为金华工业园办公楼和倒班楼,南面为金华工业园3#厂房(江西春鹏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租用作为提锂矿渣仓库(戊类)),西面为江西杰锋印刷包装公司丙类仓库、包装车间(两公司栅栏分隔),北面为10kV高压线和赛维大道

企业存在的主要隐患:氢气汇流排总管、氮气库压力表压力无红线标识102车间操作平台接线不符合防爆要求;发电机房无挡鼠板和防小动物纱窗;控制系统气源管道为塑料管

对策措施与建议:氢气汇流排总管、氮气库压力表压力应用红线标识102车间操作平台接线应按要求设置;应按要求设置挡鼠板和防小动物纱窗;应更换为不锈钢材质。

评价范围

体范围如下:

1、生产车间:101氧化蒸馏车间(氧化砷蒸馏工序和废水处理);102还原车间(氧化砷还原、金属砷升华提纯、成品包装工序)。

2、仓库:201原料及成品仓库;202氢气、氮气及氧气仓库。

3、公共及辅助设施:301微型消防站;办公楼内控制室;供电、供水消防等。

本报告仅就现场勘察时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项目现有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检验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有效性,企业对其提供的技术性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设计变更中自动化提升改造不在评价内容中。对于以后新增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变或用于生产其他产品均不适合本评价结论。

涉及该公司的环境保护、职业病危害、消防、产品质量、厂外运输,以及厂界外问题则应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标准,不包括在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内。

评价结论

1、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在役生产装置符合发展规划的布局;已落实了评价组提出的整改措施。现状总平面布置情况与设计一致,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设置情况与设计一致。

2、根据《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负责人、主管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负责人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危险化工工艺操作人员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满足《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赣安〔2020〕6 号)中化工专业背景学历要求。

3、根据《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2023〕77号),该企业涉及的金属砷氧化属于重点监管的氧化危险化工工艺,应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自动化提升改造工作,该企业向省应急管理厅郑重承诺,将于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自动化提升改造工作,具体见附件。

4、该公司对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具有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编制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该公司;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该公司存在事故危险和职业危害的设施和场所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管理,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5、根据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关于推动建立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试行)》的函》、《合成氨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该公司未涉及文件中的硝酸铵、硝化、光气、氯气(生产)、有机硅、多晶硅、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合成氨等领域。

6、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涉及的金属砷氧化属于重点监管的氧化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工工艺操作人员采用三班运转制,持证人员数量满足倒班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在役生产装置的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备布局、安全设施与设计一致;PLC、SIS控制系统运行正常,设备性能稳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的资质、学历、专业符合安全要求。

江西海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高纯砷半导体材料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风险在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勘验日期

202410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姓名

级别

专业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舒启溢

二级

化学工程与工艺

1700000000200794

031593

评价组成员

 

欧阳晃文

三级

应用化学

1500000000300520

027164

黄学军

三级

物理学

1700000000301545

031383

李俊杰

二级

安全工程

1800000000200641

032911

叶和九

二级

化工设备与机械

0800000000204788

011666

杨阳

三级

机电一体化

1800000000300375

033749

报告编制人

欧阳晃文

三级

应用化学

1500000000300520

027164

黄学军

三级

物理学

1700000000301545

031383

报告审核人

 

一级

工业电气自动化

0800000000104143

000193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刘占华

三级

安全工程

1500000000302547

029674

技术负责人

魏新宇

一级

化学制药

1600000000100070

020464

现场勘验人员

舒启溢,黄学军

技术专家

/

现场勘察照片

7bb5f06ed671b026d087b15bde813ecd.jpg

网上公开依据

1.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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