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赛复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一期建设项目)Ⅰ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乐平市赛复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一期建设项目)Ⅰ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JLASJX2025-39 | 出版日期 | 2025年7月17日 |
项目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
基本情况 | 乐平市赛复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均为浙江山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区塔山工业区(位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于2006年7月1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陶云斐,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染料初品、染料成品等专用化学品制造和销售。 2024年11月29日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核准换取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9]0536号,主要负责人:张岩(总经理),许可范围为:四氢糠氧苯并二呋喃酮(600t/a)、二氧化苯并噻吩酮缩合物(800t/a)、双氰基苯胺二烷基化合物(1200t/a)、间二烷胺基甲磺酰苯胺化合物(1600t/a)、替诺福韦(600t/a)、富马酸替诺福韦酯(100t/a)、25%盐酸(副产品,2000t/a)(涉及甲醇、硝基苯、二氯乙烷、二甲基甲酰胺等危化品回收套用),有效期:2024年8月31日至2027年8月30日。 该公司生产厂区分为2个地块(老厂区和新厂区),老厂区和新厂区均位于乐平市工业园区塔山工业区工业九路旁。老厂区位于工业九路的东北侧,占地面积60余亩,设有600t/a四氢糠氧苯并呋喃酮等精细化学品生产线(600t/a四氢糠氧苯并二呋喃酮、800t/a二氧化苯并噻吩酮缩合物、1200t/a双氰基苯胺二烷基化合物、1600t/a间二烷胺基甲磺酰苯胺化合物)和600t/a替诺福韦(泰诺福韦)等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生产线(600t/a替诺福韦、100t/a富马酸替诺福韦酯、2000t/a25%盐酸)。 新厂区位于老厂区的西南侧,中间隔着工业九路,占地面积221.5亩,属于独立的地块(原为园区空地)。该公司在新厂区投资60000万元实施“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于2020年11月25日经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备案,取得《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20-360281-27-03-050315)。“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分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项目(3200吨/年间乙酰氨基苯胺双乙酸酯系列化合物、5000吨/年氰乙基苯胺系列化合物、2000吨/年邻甲氧苯胺系列化合物、2500吨/年吡啶酮系列化合物,配套年产2.76万吨商品化拼混生产线)于2021年1月28日通过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景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号);于2021年2月5日通过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景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6号)。 2023年9月20日,该公司以“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扩建项目”在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9-360281-04-01-759136,主要改扩建101生产车间,新建112生产车间、113生产车间、114精馏区、311生物质炉房、312配电间、313区域机柜间等,目前处于建设阶段,不在本次验收评价范围。 一期建设项目分期建设与验收,一期建设项目Ⅰ期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建设了2500吨/年吡啶酮系列化合物的中间体生产线和年产2.76万吨商品化拼混生产线,主要包括105生产车间、107生产车间、108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储存设施和公用工程。105生产车间、107生产车间生产吡啶酮系列化合物中间体,经外单位加工至染料初品,然后在108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进行砂磨、拼混、喷雾干燥等工序生产商品化染料成品。 2023年10月,该公司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2021年12月24日)的要求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和改造设计,于2023年11月9日通过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景危化项目安设变审字[2023]04号),于2024年10月完成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试生产方案,并通过了专家组审查,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专家组确认同意进行试生产,于2024年11月08日报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备案,试生产期限为2024年10月08日至2025年5月07日;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生产,项目生产运行平稳、安全,产品质量可靠。本次仅对“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一期建设项目)Ⅰ期工程”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该公司施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安全部、环保部、设备部、综合部等部门。该公司现有员工287人(其中该项目定员86人),设有安全部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有6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3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参加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或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证。 该公司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证书(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编号为:景AQBHGⅢ201900012,有效期至2025年7月。 针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该公司对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24年6月28日报景德镇市应急保障中心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60200-2024-021,并定期组织了火灾事故、中毒事故等现场及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了应急演练总结。 | ||
评价范围 | 根据《乐平市赛复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试生产方案及审查意见等文件资料,结合项目建设情况,与乐平市赛复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安全评价合同,确定本次评价对象为:乐平市赛复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中的Ⅰ期工程,即2500吨/年吡啶酮系列化合物的中间体生产线和年产2.76万吨商品化拼混生产线。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为:一期建设项目中的Ⅰ期工程的选址及周边环境、主体工程及布局、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具体包括: 1)生产装置区:105生产车间五、107生产车间七、108后处理车间八、109生产车间九; 2)仓储区:203原料仓库三、204原料仓库四、205甲类仓库一、209成品仓库、210丙类仓库、211A甲乙类罐组、211B甲乙类罐组、211C酸碱类罐组、211E罐组和各配套的装卸站、212液氨罐组及装卸泵区、214丙类危废仓库、216丙类卸车棚; 3)公用及辅助工程区:301总变配电间、302变配电间和冷冻机房、机柜间二、303空压制氮站、304循环水池、工业水池、305辅助用房(含质控室、废污水站办公室、五金仓库、机修间,各功能区域之间采用实体墙隔开)、306初期雨水池、307事故应急池、308中控室、309消防泵房、310消防水池、401污水处理站、402活性炭装置区、403废水中和区、404MVR装置区、405A固废焚烧炉、405B RTO装置区、405C配五金、软水房操作间、502门卫一; 通过对上述评价范围内的建筑、设备、装置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采用定量、定性的评价方法进行分析评价;针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结果,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得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 2023年9月20日该公司以“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扩建项目”在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9-360281-04-01-759136,主要改扩建101生产车间,新建112生产车间、113生产车间、114精馏区、311生物质炉房、312配电间、313区域机柜间等,目前处于建设阶段,不在本次验收评价范围。 该项目原设计自产的染料初品-乙酰氨基苯胺双乙酸酯系列化合物、氰乙基苯胺系列化合物、邻甲氧苯胺系列化合物,现改为外购,所以105生产车间和107生产车间内的乙酰氨基苯胺双乙酸酯系列化合物、氰乙基苯胺系列化合物、邻甲氧苯胺系列化合物的生产装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厂区内其他已建建构筑物(101生产车间一、103生产车间三、110生产车间十、206甲类仓库二、207气瓶仓库、208剧毒品仓库、211D罐组、311生物质炉房及储罐区已建的预留储罐等)及未建的建构筑物不在本次安全验收范围内。涉及的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及厂外运输等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以相关部门审批文件为准。今后该项目周边环境、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了生产地址,本报告的评价结论将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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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乐平市赛复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9600吨高端精细化学品及配套项目(一期建设项目)Ⅰ期工程工艺设备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正常,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设计的安全设施和提出的安全措施均已设置、落实,其安全设施、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结果,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有效,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现场勘验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2025年3月、2025年6月多次现场勘验 | ||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 姓名 | 级别 | 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舒启溢 | 二级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700000000200794 | 031593 |
评价组成员
| 欧阳晃文 | 三级 | 应用化学 | 1500000000300520 | 027164 |
黄学军 | 三级 | 物理学 | 1700000000301545 | 031383 | |
李俊杰 | 二级 | 安全工程 | 1800000000200641 | 032911 | |
叶和九 | 二级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0800000000204788 | 011666 | |
杨阳 | 三级 | 机电一体化 | 1800000000300375 | 033749 | |
报告编制人 | 欧阳晃文 | 三级 | 应用化学 | 1500000000300520 | 027164 |
黄学军 | 三级 | 物理学 | 1700000000301545 | 031383 | |
报告审核人 | 周 芬 | 一级 | 工业电气自动化 | 0800000000104143 | 000193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刘占华 | 三级 | 安全工程 | 1500000000302547 | 029674 |
技术负责人 | 魏新宇 | 一级 | 化学制药 | 1600000000100070 | 020464 |
现场勘验人员 | 舒启溢、黄学军、欧阳晃文、皮国新等 | ||||
技术专家 | / | ||||
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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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依据 | 1.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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