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有关专家审查、已在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法规、标准。涉及的总平面布置与安全设施设计图纸一致。 3、总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各生产/储存场所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符合要求。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该项目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合理。消防设施配置能满足《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要求。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涉及的压力容器均进行了检验检测,并取得了检验报告;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探头也进行了校验,校验结论合格,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 6、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冷、供气、供热等满足生产需要。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该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能满足《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赣安[2020]6号)的要求,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配备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该公司对操作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8、应急救援有效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该公司于2024年6月重新修订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该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取得了景德镇市应急保障中心颁发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360200-2024-022。该公司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0、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该项目涉及液氨(氨气)、甲醇、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的工序及装置生产实现自动化控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工艺、设备确定,现场管理严格。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上述工序均有较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按规定配备了应急处置装备和器材。该项目存在的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采用了DCS和SIS控制系统。该项目存在的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采用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能满足《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令第116号的相关要求。 11、该项目涉及的212储罐区储存设施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且对212储罐区内新增的乙酸乙酯储罐装置采用了DCS和SIS自动控制系统,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监控措施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令第116号的相关要求,可以满足其安全储存需求。 12、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综上所述,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该公司新建维生素A、维生素B5、胆固醇和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一期3500t/a维生素B5)生产装置的主体布置、车间、罐区布置的现场情况与《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通知单》的设计图纸一致。且根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设置了DCS 和SIS控制系统,且运行正常。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专业、学历要求。该项目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申请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