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东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30kt/a工业甲醛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信丰县东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30kt/a工业甲醛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出版日期  | 2025年4月8日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
基本情况  | 信丰县东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刘秀贤,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主要经营范围为密胺粉、罩光粉、合成树脂粉生产、销售;甲醛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信丰县东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设有30kt/a工业甲醛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2013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历了多轮换证,最近一轮于2022年4月8日换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3]0741号,许可范围为:甲醛(30kt/a),有效期至2025年4月22日,主要负责人为韩向亮(本次换证变更为刘秀贤)。2023年5月17日该公司经审核认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有效期至2026年5月16日,见《江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审核决定公告(第25号)》(2023年5月17日发布)。该公司近三年来生产运转情况良好,未出现过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类生产安全事故。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来,企业发生的主要变化如下:于2021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由杨宣梅变更为韩向亮,于2024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由韩向亮变更为刘秀贤;2020年9月控制室由甲醛车间搬至公司辅助生产楼;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2022年12月该公司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对30kt/a工业甲醛在役生产装置进行整改设计并进行以下改造:DCS、SIS系统进行设计改造并调试正常,因甲醇储罐及甲醇计量罐需设置氮封,该公司将公用工程间中的闲置间改造为空压制氮间;该公司原201贮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经安全设计诊断及整改后停用一台甲醇储罐以及一台甲醇计量罐,该公司现已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23年2月5日信丰县东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30kt/a工业甲醛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性诊断及整改设计安全设施竣工,并通过了专家组现场验收,2023年2月15日该公司按专家组意见完成了整改。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材料为甲醇、银触媒(催化剂)、氮封需要使用氮气,产品为甲醛溶液,副反应产物为氢气(尾气),其中甲醇、甲醛、氢气(尾气)、氮气(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重点监管的氧化危险化工工艺,涉及的甲醇、氢气(尾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甲醛属于高毒物品,涉及的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 ||
评价范围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系统的实际需要,经该公司和本评价小组共同协商,本次安全现状报告的评价范围为:信丰县东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30kt/a工业甲醛项目生产装置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生产工艺、设备装置、公用工程、安全条件、安全距离和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和措施,即对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在定性、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的评价范围及内容见下表。 表3.1-1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一览表 序号装置组成内容备注1生产场所101甲醛车间 2储存场所201贮罐区 3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102尾气处理装置区、103五金机修区、202公用工程间、301循环消防水池、301A消防泵房、302事故应急池、303纯水间、304污水处理池、401生产辅助楼 4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应急救援预案、“三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条件等报告中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配套公用工程等资料均为建设单位提供。 凡涉及该项目的消防、环保、卫生、抗震、危化品厂外运输等问题则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相关部门批准认可文件为准。  | ||
评价结论  |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隐患整改复查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可得出如下结论: 1、信丰县东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30kt/a工业甲醛项目在役生产装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安全可靠性较高。 2、该项目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版)》(GB50016-2014)要求,内部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3、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的布置情况与安全设施设计图纸一致,DCS和SIS系统符合要求且运行正常,该公司各类人员学历和专业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赣安〔2020〕6号)的规定,该项目的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经调试合格,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 4、根据该项目安全评价结果,结合现场核查发现的隐患情况,企业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隐患和问题已整改到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信丰县东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30kt/a工业甲醛项目在役生产装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安全可靠,安全风险可控,风险程度是可接受的,安全现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验日期  | 2025年3月20日  | ||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 姓名  | 级别  | 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邹义龙  | 二级  | 化工安全  | 1800000000200667  | 035235  | 
评价组成员 
  | 欧阳晃文  | 三级  | 应用化学  | 1500000000300520  | 027164  | 
黄学军  | 三级  | 物理学  | 1700000000301545  | 031383  | |
李俊杰  | 二级  | 安全工程  | 1800000000200641  | 032911  | |
叶和九  | 二级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0800000000204788  | 011666  | |
杨阳  | 三级  | 机电一体化  | 1800000000300375  | 033749  | |
报告编制人  | 欧阳晃文  | 三级  | 应用化学  | 1500000000300520  | 027164  | 
黄学军  | 三级  | 物理学  | 1700000000301545  | 031383  | |
报告审核人  | 周 芬  | 一级  | 工业电气自动化  | 0800000000104143  | 000193  | 
过程控制 负责人  | 刘占华  | 三级  | 安全工程  | 1500000000302547  | 029674  | 
技术负责人  | 魏新宇  | 一级  | 化学制药  | 1600000000100070  | 020464  | 
现场勘验人员  | 邹义龙、欧阳晃文等  | ||||
技术专家  | /  | ||||
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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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依据  | 1.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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